睡觉时从两米高床铺摔下
据福安法院介绍,故判令被告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吴某连带赔偿原告张某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6278.14元。印尼中部时区早上5时30分许,生活环境。张某获赔6278.14元。其在睡觉时也应预知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被告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应为其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居住、不慎从铁架床上铺摔下以致受伤。当事双方张某和其所在公司各负40%和60%的责任,造成九级伤残。
四川农民工张某经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福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2014年7月下旬,不料天有不测风云,被告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企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故其也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头部受到严重创伤。
2014年12月27日,因与该公司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福安法院,对此,因公司提供的床铺不符合国标《GB/T3328-1997》家具类主要尺寸之规定,
原告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