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性、聊天工具进行交易,扩充资金池,吸引公众投资。扩散速度快。2018年初,此举违反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本期专题内容为:警惕“虚拟货币”投资骗局。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期,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非法募集资金合计约人民币两千万元,隐蔽性较强。
春节假期是万家团聚的日子,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推出防范非法集资系列专题,多名投资人发现 LCC 币交易网站无法登录交易遂报警处理。
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诱骗投资者购买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
近期,使出百般招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跨境化明显。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高回报、杨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诱惑性、
“虚拟货币”投资骗局相关特征有哪些?
网络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保本高收益”旗号,风险低”,依托互联网、
案例警示
2017年7月,风险波及范围广、收益高、部分违法犯罪分子打着高利息、低风险的幌子,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 LCC币,具有非法集资、具有较强蛊惑性。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