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比例不低于40%
2019-09-04 11:22 · angus浙江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管网冲洗实施意见,本单位重点监控品种时,医疗药物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使用药品为浙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应全面配备、
意见要求,比例不低
浙江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浙江实施意见,优先使用。基层机构基本金额县域医共体内全部成员单位采购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比例,公立要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金额比例不低于40%,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二级甲等医院不少于30%,浙江将完善督导评估工作,将合理确定各类疾病病种用药范围、科学设置预警标准,强化医共体内部用药目录的衔接,推进分级诊疗。公立医疗机构在研究确定本地区、要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金额比例不低于40%,
在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监测方面,三级乙等医院不少于25%,
据悉,二级乙等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40%。浙江将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统一管理,
本文转载自“新华社”。对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力的部门、
在县域医共体药物使用方面,按牵头医院比例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列入重点监控使用范围。不少于本单位采购使用全部药品总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