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
先后14次挪用城镇发展公司存于银行的公款,数额较大,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擅自使用现金支票,共计人民币110万元,还替朋友担保借款,上杭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龙岩上杭一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至审判时仍有挪用的公款98万元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担任职务便利,并担任该镇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在任职期间,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造成资金链断裂。刘某违规经营一家电子公司,超过三个月未还,刘某到上杭县检察院投案,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