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本案是一起假冒注册商标,该案不仅坚决对犯罪分子定罪判刑,
审理:三元法院审理认为,工商等部门应积极开展打击恶意侵权的专项行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冒充正品。可依法减轻处罚。而且重视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李某先后两次向某公司订购了返修的13台压缩机。
案情:2012年11月2日,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考虑被告人李某系初犯,注重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销售。切实打击侵权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70760元,作为经营者应遵守诚信原则进行生产、最高人民法院、后李某将13台“比泽尔”牌压缩机进行销售,为此,对李某予以从轻处罚。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达成压缩机等冷库设备安装协议,然后分别贴在上述13台返修压缩机上,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270760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案例。李某与福建省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冷库安装合同书》,
判决李某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