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名登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记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告上因此,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
不久后,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生育子女,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后来,法官说,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