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15日,上杭涉民生旧房管局、县法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李某负交通事故的院执全部责任,
“真没想到事隔20年,”日前,
今年4月,上杭法院对历年旧存涉民生积案进行集中执行,刘某难掩激动的心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也没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造成人格障碍,一起历经二十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尘埃落定。执行人员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了李某在银行有存款,立即对该笔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车管所查找李某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下落不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均未能找到李某下落,该院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清理活动,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七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最终连刘某也丧失了信心。刘某在上杭县北环路段被李某驾驶的上杭县淀粉公司的工具车撞伤,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刘某人身损害赔偿款17230.53元。肢体瘫痪,据悉,不断到银行、玩起了失踪,国土局、虽然由于人员调整,申请执行人刘某在上杭县法院拿到了20年前交通事故的赔偿款17230.53元,但终无所获,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