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22日,向黔西南下拨
房屋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兴仁县60万元、兴义市60万元、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晴隆县100万元、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望谟县40万元、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省民政厅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120万元;7月14日,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8公顷,支持我州重灾区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普安县25万元,过渡性生活救助、绝收面积2222.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