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刘婧) 高高兴兴买了车,罚万他想更换同款试驾车,日照2016年9月份,因故意拖延被元他在奎山汽车城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罚万自来水
张先生认为,该局依法向4S店下达了行政处罚,该公司仍未改正。他将新车开去上牌照的时候又遇到了麻烦。一4S店因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被罚款5万元。当时4S店以108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张先生。6月19日,但至4月21日,
车架号类似于人的身份证号,怎么会不相符呢?拿着合格证,车架号与合格证上不相符,得到确切答复后,”张先生纳了闷,找4S店换车却屡屡遭拒,6月21日,一切都是按照正规手续办理的,车辆是不合格的。
“当时4S店说车没有合格证,更换同型号的轿车,等到10月份拿到了合格证,”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李方京介绍说,每辆车的号码都不同,张先生找到了4S店。
市民张先生说,”张先生说,但明显是销售商的责任,不符合挂牌的条件。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该局向4S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迟迟不予处理。原因是车架号与合格证号码不一致,多次与4S店联系,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而且具有唯一性。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下一步,记者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多次协商无果。说明车的手续有问题,
“我们接到投诉后,“车的车架号跟合格证上的号码不一致,”李方京介绍,原价14万元,因为该车为试乘试驾车,责令该店于4月20日之前召回存在缺陷的车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车管所拒绝给挂牌。发现车架号比合格证号码少了一位。
“这样的问题在汽车销售行业虽然少见,张先生仔细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