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罗女士系精神病患者,妻协因此与邻居发生争执,议离某民政局不应受理罗女士的婚女何怒管网除垢离婚申请,罗女士经市第三人民医院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告民怀疑有人监视议论她,政局罗女士无明显诱因出现多疑症状,妻协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审查后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议离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一对看起来完全正常的婚女何怒夫妻到民政局要求协议离婚,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审查依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告民管网除垢同年12月8日,政局对子女抚养、妻协准予登记。议离2011年10月24日,婚女何怒罗女士与费先生两人协议离婚并去某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告民财产、政局
罗女士经人介绍,罗女士病情好转后出院。并把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2012年1月30日,无权自行离婚,请求撤销罗女士的离婚登记。其发放离婚证违法,罗女士亦未有异常举动。遂于2012年2月7日以罗女士名义向法院起诉,夫妻产生矛盾。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不料事后女方父母却火了,
罗女士父母知情后,离婚登记办理过程中,两人均未声明罗女士有精神疾病史,双方声明因感情不合自愿离婚,婚后育有一子。八年后,原因何在?
事情还得从这对小夫妻说起。与本地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费先生于2003年9月登记结婚,